11月23日,日照市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市科技局负责人介绍“十三五”以来日照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情况,以及《关于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若干意见》制定有关情况。
? ? “十三五”以来,日照市高新技术企业由2016年初的39家增长到2020年的296家,是“十二五”末的7.6倍,年均增长50%。特别是2017-2019年是日照市高新技术企业快速发展阶段,连续3年增幅位居全省前两位。
?? 为进一步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结合日照实际,日照市制定了《关于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若干意见》。政策共18条,包括建立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体系、支持企业创新能力提升、优化企业发展创新环境等三个方面政策意见。
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体系方面
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上市企业”梯次培育体系。
主要包括:加快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提出到2023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企业达到1000家,对承担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的企业,市级按省级资助额度给予1:1配套支持;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发放创新券,首次通过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到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达到800家;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在科技项目、创新平台、科技人才等方面进行重点扶持,到2023年,省、市创新型领军企业分别达到5家、30家以上;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上市,支持拟上市后备企业优先承担各级科技计划项目以及平台建设、科技人才、科技金融等方面支持;同时,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30万元建设经费资助,发挥科技孵化器对高科技项目的孵化作用,由孵化器直接对在孵企业进行天使投资的,市财政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每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每个孵化器年度补助金额最高200万元。
支持企业创新能力提升方面
高质量发展新型研发机构,提升技术源头创新和成果应用,根据绩效评价择优给予最高50万元扶持;支持企业建设各类技术研发机构,按照年内新购入科研设备经费支出额度给予补贴;支持企业承担重大项目,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承担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对企业输出的技术成果,按年度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的2.5%予以补助,每家企业年度最高30万元。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同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对备案联盟理事长单位按工作成效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推进“城市+大学”建设,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参与,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科技园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
优化企业发展创新环境方面
加大对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投入,按照企业注册时间分别给予技术创新引导专项、成果转化贷款扶持,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无抵押贷款;探索实施企业股权投资,高新技术企业优质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财政科技资金股权投资,投资期限最高5年,根据实施成效和股权投资协议约定条款在收益范围内给予适当让利;为加大高新技术企业招引,文件着重提到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比重问题,明确在招商引资考核上,立项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项目到位资金按2倍计算。
此外,对高新技术产业用地实行优先供给、高新技术企业提高土地容积率建设项目、符合条件的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给予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