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事件:
夏日正炽,新创词“雪糕刺客”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这一词语来源于有网友在社交网络反映便利店、小卖部的冰柜里摆放着一些不明码标价的高价雪糕,结账时发现价格竟然在50元/支以上,给予消费者“一记背后暴击”,真可谓“雪糕刺客”。这一“吐槽”立即获得了众多网友的附和,“雪糕刺客”一词因其幽默、风趣、形象地抒发了消费者心中的小小不满情绪,立即不胫而走。
热词之后,有两个后续事件,一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并于7月1日开始实施。在明码标价方面,该规定明确了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应当标示的主要价格要素和遵循的标价原则,并对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明码标价形式作了比较灵活的规定。二是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显示,近日,自然人李某与安徽一家企业各提交了一件“雪糕刺客”商标注册申请。(郑全)
小编点评:
尽管有高价雪糕“埋伏”在冰柜里,但其实消费者还是牢牢握着把雪糕放回去,高呼一声“不买了”的权利。“雪糕刺客”原本是一句调侃,一个能让人们回味那一瞬间惊诧的“词语魔术”。而行政力量顺应民意,及时出台规定,在再次强调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原则的同时,也对原《明码标价规定》中已脱离时代发展实际的“标价内容六要素”“标价签监制”等要求进行“松绑”。同时,针对数字经济领域新特点,增加了对网络交易经营者价格行为的规定,对不宜认定为价格欺诈的行为设置豁免条款,坚持宽严相济、过罚相当。整体来看可谓有为,值得点赞。
至于“雪糕刺客”被申请注册商标一事,属于网络热词抢注的老生常谈。不久前“拴Q”等网络热词被抢注商标一事曾引发广泛热议,此番“昨日重现”,小编只想再次强调:商标注册要以使用为目的,如果真能注册下来,请好好使用“雪糕刺客”品牌,开发出能增加价值的商业路径,切勿走上囤积商标的“歪路”。当热词凉下来,“砸”在手里时的痛苦,可比被高价雪糕“背刺一剑”更难受。(成陶)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