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长沙市民都吃过“香他她”煲仔饭,该品牌具有一定知名度。最近,香他她公司却和前加盟商打起了官司,要求三被告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及1万余元维权合理费用。24日,记者从天心区人民法院获悉了这起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1年6月27日,香他她公司同意李某某、王某的闭店申请,并向李某某退还加盟保证金。然而,加盟合同解除后,李某某、王某承诺处理的含有“香他她”标识的经营设备以及李某某个人名义注册的天心区捷捷香快餐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出现在了另一场所用于经营快餐,而该店的实际经营者为卢某某。
发现这种侵权行为后,香他她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以商标权侵权、不正当竞争为由,将李某某、王某和卢某某起诉至天心区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令三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及维权合理费用。
近日,天心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三被告停止侵犯原告第23153078号“香他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即立即拆除印有该商标的招牌、广告牌、装饰,立即停止使用印有“香他她”的菜单、消费小票。同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9000元。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
本案承办法官魏立宇表示,特许经营合同(加盟合同)解除之后,继续使用商标、含商标的经营设备,以及出借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将会构成商标权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