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
进行商标转让手续流程:
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申请转让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1、商标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2、商标转让所需文件:
(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新申请书》;
(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3、商标转让时间:大约需要6-10个月左右。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继承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
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移转;未一并移转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该移转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商标移转申请经核准的,予以公告。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注册商标的转让一方面能使转让主体获得经济利益,另一方面,转让之后的注册商标仍能发挥其本身的市场价值,保证市场的连续性。须经商标局核准商标转让必须通过国家商标局核准才受法律保护,否则视为无效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