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纠纷法院起诉流程是什么?
民事纠纷法院起诉流程是:原告递交起诉书送达被告处;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在开庭审理案件的前三天,法院应及时通知当事人并发布公告;法庭在调查阶段,根据原被告出示的各种证据,法院及时做勘验笔录,并宣读鉴定结论;法庭辩论环节,根据先后顺序发言和答辩;最终法庭作出判决。如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的,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程序流程基本与一审一致。
二、民事起诉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起诉状正本和副本均必须提供原件,原告为个人的必须亲笔在"具状人"一栏中签名,原告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包括下列证据:
(1) 证明原告诉权的证据
(2) 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起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据
(3) 证明原告所诉事实、理由存在的证据
(4) 其他可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
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
(1)原告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要时提供原告的户籍证明;被告为个人的,提供其户籍证明或暂住证明
(2)原告为单位的,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被告为单位的,提供其工商登记证明。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民事纠纷双方协商无效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也会优先安排相关的工作人员对双方进行一定的调解工作,如果还是调解无效的,法院将会按照普通诉讼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并给出最后的判决结果,对于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选择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