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个商标上怎么处理?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个商标上的处理方式是: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未—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这一规定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也同样适用,在规定期限之内不改正的,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二、商标转让几种方式的特点是什么?
1、合同转让
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2、继受转让
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
(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
(2)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
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必然会发生注册商标主体变化的问题。
三、商标转让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申请商标转让须使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公布的统一格式的申请书。该申请书可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索取。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的,则由代理组织提供。
办理商标转让申请须向商标局提交以下文件:
1、《商标转让申请书》一份,申请书上应加盖申请人及受让人的印章
2、由受让人加盖公章的《商标转让委托书》
3、受让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按规定交纳商标转让申请等费用
5、如果委托专业机构申请还要需交纳部分费用(规费由委托机构定收)。
经过注册的商标可以在一定的情况下对他人进行转让,如果在转让的过程中涉及到的相似类型的商标也必须一同进行转让,否则视为违法的行为,原商标所有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对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进行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