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商标怎么注销?
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注销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三条 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销申请书,并交回原《商标注册证》。
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经商标局核准注销的,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者该注册商标专用权在该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效力自商标局收到其注销申请之日起终止。
二、商标注销的情形有哪些?
(1)商标有效期满,且宽展期内未续展,该商标将被商标局主动注销;
(2)商标拥有者由于企业转产、合并、破产等原因而自愿申请放弃其商标;
(3)注册人死亡或终止一年以上,且未办理商标移转手续,任何人均可申请将该商标注销。
三、注册商标宣告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不满足《商标法》中规定的注册条件。
2、通过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的手段获取注册的商标。
3、复制、摹仿或者翻译别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
4、复制、摹仿或者翻译别人已经在中国取得注册的驰名商标。
5、商标代理人违反有关规定,私下注册委托人的商标。
6、有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情况。
四、商标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商标是具有显著性的标志。既区别于具有叙述性、公知公用性质的标志,又区别于他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从而便于消费者识别。
(2)商标具有独占性。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具有专用权、独占权,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否则,即构成侵犯注册商称所有人的商标权。
(3)商标具有价值。商标代表着商标所有人生产或经营的商品服务质量和企业信誉、形象,商标所有人通过商标的创意、设计、申请注册、广告宣传及使用,使商标具有了价值,也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其中,特别要强调的是商标的显著性特征(又称显著性),即是指商标易于区别含其他商标的商品、服务等的可识别性和独特性,消费者可以凭借该商标特征区别商品或服务的出处、特点、信息等。
相较于商标注册,商标注销的操作流程非常简单,在司法实践中,商标注销的原因有好多种,除了当事人主动申请注销,如果商标有效期届满后没有在宽展期内办理续展,商标局通常会主动注销该注册商标,注册人死亡一年以上没有办理商标转移手续的,他人也可申请注销该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