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办理转让书公证需要注意些什么?
商标转让声明书是指商标所有人声明将其持有的商标转让给他人;声明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证明其在民事活动中的单方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商标转让声明书公证注意事项:
1、可向声明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
2、必须本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3、声明书公证为法律行为类公证,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不可以再添加副本,如果需要必须重新申请办理。
4、声明内容自声明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但声明人本人有限定生效时间的除外),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相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撤销。
二、申请中的商标转让流程是什么
1.挑选商标尚标资深商标顾问将根据您的需求提供一对一服务,对您选中的商标进行信息核实,查询其是否有过侵权行为、是否存在近似商标等信息。
2.签订合同确认商标无误,签订转让合同,合同中会表明商标详细信息及转让费用,双方签字,转让协议正式生效。
3.商标极速公证与商标转让方进行资料核对,59秒极速出公证书,59分钟完成交易。
4.邮寄资料,上报过户购买方收到我司寄出的《商标证》、《公证书》和《独占使用授权书》后即可使用;并在《转让/移转申请/注册商标新申请书》等相关资料后需签字或盖章回寄到我公司提交国家商标局办理商标过户手续。
5.核发证明,转让完成商标局收到转让文件后1-3个月左右下发《商标转让受理通知书》,6-10个月左右我司收到商标局下发《核准商标转让证明》后寄给购买方,购买方收到《核准商标转让证明》后与我公司签订的《委托购买商标协议书》终止。
注册商标的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综上所述,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转让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转让证明,并将该商标的转让事宜刊登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