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注册商标的受让人自什么时候可以得到商标?
商标转让需要6到8个月之后,《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出来之后,上面显示的日期为享有该商标专用权的时间。
1、商标局自收到转让申请后十五日内发《转让申请受理通知书》。
2、自确立申请日起六到八个月可以收到转让《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该证明需跟原《商标注册证》一并使用。
3、《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标注的日期为转让注册的生效日期。
商标转让的基本流程:
1、商标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2、商标转让所需文件:
A、《转让申请/注册商标新申请书》;
B、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C、委托代理的提交出转让方与受让人分别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D、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E、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3、商标转让时间:大约需要6-10个月左右。
二、商标转让怎么进行公证?
对商标转让进行公证的,可以到所在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提交商标授权合同、当事人身份证明、商标权证等材料。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转让注册商标的受让人需要半年的时间可以得到商标,进行商标转让之后,可以去当地的公证机关提出申请,提交商标授权合同,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商标权证书等材料办理公证手续。在办理公证的过程中,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公证机关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