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许可使用流程是什么?
商标许可使用流程是:申请人提交申请文件;双方签订商标许可合同。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自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许可人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手续可以自行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或者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商标许可合同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一件注册商标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应提交一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
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如身份证等),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或经过公证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
4、合同文字使用外文的应当同时附送相应的中文译本。
5、自行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三、办理商标许可流程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报送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许可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商标局不予受理,书面通知许可人并说明理由;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许可人予以补正,许可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许可人。
从实践中看,商标使用许可形式一般包括以下三种:
1、独占许可,即许可后除了被许可人外,商标注册人除自己都不能使用该商标
2、排他许可,即许可后除了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其他任何人均不能使用该商标
3、普通许可,即商标许可人可以对该商标进行多次许可。所以条件不一样,申请证书的情况也不同。
商标许可使用流程的办理需要按照不同的申请类型进行灵活的确定,不同的申请类型需要的材料以及相关的办理程序也是有所不同的。办理商标许可的流程需要一定的时效,通常是九个月,目前我国通过不断的优化流程已经可以在最短四个月之内完成相关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