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个产品两个商标合理吗?
合理的,同一种商品可以注册两个或以上的商标。在同一种商品上可以注册的商标数目国家是没有限制的。
1.在某种商品上已经注册了一个商标,经过一段时间的市场运作也有了一定的知名度,为了防止别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自己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即在同一种商品上再注册几个近似的商标。例如,娃哈哈集团在儿童饮料上不仅注册了娃哈哈商标,还同时注册了哈哈娃、娃哈娃等,如果这些名字不注册,那么当别人在同种商品上使用这些名字时是否构成侵权还有待认定,但是一旦注册则是必然构成侵权的。
2.以一个商标为主,在同种的不同系列商品上使用不同的商标,从而细分市场,提高对整个市场的占有率。例如五粮液集团,即是以五粮液商标为统领,其下又不断推出五粮皇、王粮醇等,以实现对不同层次市场的占领。
二、产品申请商标注册需要什么条件?
1、自然人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的专用权。
3、商标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来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新申请注册。视觉不能感知的音响、气味等商标不能在我国注册。
4、商标应当具有显着特征。标志本身固有的显着性特征,如立意新颖、设计独特的商标;通过使用获得显着特征,如直接叙述商品质量等特点的叙述性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着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第二含义”商标注册。
一个产品是可以注册两个商标的,申请注册的商标应该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或数字,商标应当具备显著的特征,要立意新颖,设计独特。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个商标,这两个人共同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