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注册复审的流程是什么?
①提出异议:填写商标异议书,写明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期号、提出异议的理由。如果认为被异议的商标与本异议人已注册的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还应当填写异议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类别、商标名称、注册号等。
②通知答辩: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寄给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应当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书面答辩;在限期内未作出答辩的视为弃权,不影响异议程序进行。
③补正(非必经流程):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如果发现异议申请书件中存在问题需要补正的,将向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寄发补正通知,限期补正。
④做出裁定: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裁定。
⑤送达裁定书:商标局在作出异议裁定后要将异议裁定书寄给异议人与被异议人。异议裁定有两种结果:异议理由不能成立,后经初步审定的商标予以注册;异议理由充分,异议成立,原初步审定的商标不予注册。
⑥复审:异议当事人中任何一方对异议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异议裁通知书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二、商标复审需要什么资料?
商标复审材料有: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回盖公章);
2、 商标构思及使用情况(主要突出知名度);
3、 企业简介;
4、 企业所获得的各项荣誉;
5、 企业最近三年销售、广告费用及相关财务情况;
6、 企业媒体报道或图片广告原件及复印件;
7、 企业销售产品外观原件及复印件;
8、 其他可以证明企业产品和知名度证据和材料;
9、 最早使用此商标的证明材料;
10、申请人需要对其提方的证据材料进行逐一分类编号并制作目录清单,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的具体事实做简要说明,并加盖公章。
商标新申请人去进行商标复审时,需要提供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的简章,企业所获得的荣誉,商标的公司及相关的使用情况,企业近三年的销售广告费用及财务报表,企业销售产品的外观原件及复印件,要在接到驳回通知书后的15日内提出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