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驳回复审纠纷期限是多久?
商标驳回复审纠纷期限是30天。代理机构在收到商标驳回或部分驳回通知书后,可在30个自然日内提出商标驳回复审申请,具体以商标局实际受理时间为准。如果需提出商标复审,需在复审时限内提出复审申请。在时限内请预留3~5个工作日的时间准备驳回复审申请理由书并提交申请。
二、商标被驳回的类型有哪些?
驳回是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一种常见的审查结果,通常有违反禁止性规定的驳回、商标不具显著性的驳回、与在先商标权(指在先申请或在先注册)相冲突的驳回等几种类型:
1.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
2.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
3.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续展申请;
4.商标局异议裁定;
5.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
6.商标局撤销注册不当商标;
三、提出商标驳回复审的条件是什么?
(一)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
(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
(三)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复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否则,该复审申请则被视为无效。
(四)申请驳回商标复审,必须将《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二份寄送商标评审委员会。
(五)交纳商标评审费。符合上述要件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该申请。手续不齐备的,退回申请书件限期补办。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分析研究,集体讨论,以委员的多数意见,作终局决定。多数委员认为复审申请理由成立的,终局决定否定商标局的核驳意见,准予初步审定,刊登《初步审定商标公告》;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的,终局决定维持商标局的核驳意见,不予初步审定,再予驳回。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终局决定一经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和商标局都必须执行。
商标在提交审核之后可能会通过也可能会被驳回,如果商标新申请人的申请被驳回的,商标管理局给予三十天的申诉时间,如果需要提出上诉的需要在这个时间期限之内收集并提交相关的证据向商标管理局进行提交,受理后将会给出最后的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