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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的商标可以转让吗?

时间:2022-4-18  点击次数:183

一、注册的商标可以转让吗?

注册商标可以转让。且一般程序包括:由转移双方依法就商标转让达成转让协议;转移双方共同前往商标局,就商标权转移提出申请;商标局进行审查后,对符合要求的,核准转让。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二、商标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按照商标是否由取得商标权的人创设,可将商标权的取得方式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

(一)原始取得

原始取得,是指商标由商标权取得人创设的,其取得的商标权是最初直接取得的,而不是基于他人已存在的权利。在国际上,商标权的原始取得大体采取以下三种方法:

1、注册原则

注册原则是指按申请注册的先后确定商标权的归属。世界上大多数国家规定,商标必须经过注册后才能取得商标权。为此,商标注册是取得商标权的必要程序,商标权属于该商标的首先注册人所有。采取注册原则的国家又可以分为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原则。

2、使用原则

使用原则是指按使用商标的先后确定商标权的归属。根据这一原则,商标权属于首先使用该商标的人。通常是谁先使用该商标,只要有首先使用的事实,该当事人即享有商标权。有些实行使用原则的国家也办理商标注册手续,但它在法律上只起声明作用,而不能确定商标权的归属。采取使用原则确定商标权的归属,不利于商标的管理工作和争议的处理,所以世界上只有少数国家的商标法采取使用原则。

3、混合原则

混合原则是上述二原则的折衷适用原则。依这种原则,商标权需经申请注册才能取得。但是在核准注册后的一定时间内,给先使用人以使用在先为由提出撤销与自己先使用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注册商标的机会。只有经过一定期限后,无先使用人主张权利,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取得稳定的商标权。

我国立法确定以注册方式取得商标权。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二)继受取得

继受取得,是指商标权人取得的商标权是基于他人已存在的权利而产生的,而非最初直接取得。继受取得有两种方式:一是根据转让合同,出让人向受让人有偿或无偿地转移商标权;二是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一继承程序取得商标权。

综上所述,商标权的取得时间为商标核准注册之日,也就是说对商标的保护溯及到了申请商标登记的那个时间。且注册了商标也是可以进行转让的,需要转让的手续和相关流程在上面已经进行了详尽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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