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情形可以被认可吗?
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情形是不可以被认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条
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二、哪些情形会被认定为改变商标?
第一种:改变商标尺寸。如果实际使用的商标仅改变注册商标比例大小,文字间距长短,或者在注册商标外加方框、圆形或一线条等,虽有细微差别,但未改变注册商标的显著部分,仍可视为规范使用。
第二种:改变汉字商标的字体。对于汉字商标的字体改变是否构成“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需要比较实际使用商标和注册商标,若已导致原注册商标的主要部分和显著部分发生变化的,则构成“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比如简体字改成繁体字,宋体改为草书或印刷体改为艺术体等行为,通常视为构成“自行改变注册商标”。
第三种:改变英文商标大小写。绝大部分英文的大写和小写差异还是比较大的。因此,实务中,很多公司在申请英文注册商标时,都分别注册了大写的英文商标和小写的英文商标。
第四种:拆分图文或中英文结合商标。关于图文结合或中英文结合注册商标,一般不能拆分使用,否则视为构成“自行改变注册商标”。
综合上面所说的,商标注册成功之后,对于商标所有人就不能对商标私自的进行改变,如果被商标局发现此行为是会要求立即的改正,如果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没有改正的,那么自己所注册的商标就会被撤销,所以,在处理时一定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条款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