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承担行政责任吗?
承担行政责任,商标注册人自行改变其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的,即属于擅自改变注册商标的行为。
对注册商标作局部或较轻微的改动(如改变商标文字部分的字体,或在不改变图回形主体的前提下对图形部分作某些变动或增减等)的,属于《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述的擅自改变注册商标的行为。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二、哪些才算是自行改变注册商标?
1、商标字体变动
针对用文字或是英文字母注册成功的商标,在递交申请之初,都会首先确定它的字体样式,例如像是免费字体微软雅黑、宋体、斜体、楷体等。如果企业后期肆意修改注册商标字体,也算是属于改动注册商标。
2、商标颜色变动
与商标字体样式变动相似,注册商标的颜色变动,也是属于私自修改注册商标的举动行为之一。例如,原先是黑色的商标,企业为了增加该商标的美观度,在投入活动或是商品使用的过程中,将之变成橙色或是其他颜色等,都是属于改变注册商标。
3、商标样式增减
除了商标颜色和字体的变动外,还有一种可能性便是商标样式部分的增添和减少。例如在原本是注册纯文字或数字、字母的商标中,添加或减少一个文字或是数字、字母,亦或是在原本商标基础上,增减一个图形图案之类,也都是属于改变注册商标的行为。
4、商标样式比例变动
商标样式比例的变动也是极其的重要。一般来说,企业在使用商标过程中,法律中仅规定商标必须按照原先大小1:1的比例改变,若是企业突发奇想,将商标变成1:2的比例变动使用时,同样也是属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举动。
5、注册商标名义信息变动
注册商标信息的变动,便包括了商标注册申请人名义变动,商标注册地址变动或者是其他注册事项变动,同时过未递交商标变更申请的企业,都是属于擅自改变注册商标。
三、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如何判断?
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是指商标注册人将核准注册的商标的文字、图形、数字、字母、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前述要素的组合擅自改变后进行使用的行为(此处不涉及声音商标)。
根据前述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概念可知,商标权人可以通过文字、图形、数字等多种要素进行修改,从广义上来说只要对注册商标进行改动,均属于自行改变注册上臂爱。但结合《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自行改变注册商标中的改变之恩那个是指细微的改变,没有发生质的变化,文章开头给出的那些商标图形则属于此类,如果改动较大,发生了质的变化,则表明改变后的注册商标具备了新的显著性,变成了新的未注册商标或者与他人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不管形成的是新的未注册商标还是与他人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他们的使用都不会导致原注册商标的撤销。 由此可见,《商标法》第四十九条中的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后形成的商标应该是与原注册商标构成近似商标,即对注册商标进行局部或者较轻微的改动,如改变注册商标中文字部分的字形、字体、简繁写等,或者在不敢变注册商标图形主体的前提下,对图形部分作稍微的改动或增减等。
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行为一般是对以前的注册商标进行了一些改动。当然如何是有近似商标的一般是不允许进行注册的。从广义上来说只要对注册商标进行改动,均属于自行改变注册商标。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后形成的商标应该是与原注册商标构成近似商标,即对注册商标进行局部或者较轻微的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