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就应撤销吗?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商标过程中,不能擅自改变商标,如果需要改变注册人名义或地址等事项,必须要去商标局申请变更,如果逾期不改的,商标局就会撤销其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自行改变其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的,即属于擅自改变注册商标的行为。
对注册商标作局部或较轻微的改动(如改变商标文字部分的字体,或在不改变图回形主体的前提下对图形部分作某些变动或增减等)的,属于《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述的擅自改变注册商标的行为。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二、注册商标撤销包括哪些情况?
1、因违反而被商标局撤销:
一是由于商标权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或图形,或自行改变注册人名字、地址和其他注册事项等;
二是自行转让注册商标,或者连续3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
三是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
2、争议撤销:
争议撤销是指商标获得注册后,因为某些法定的原因,被提起争议,致使该商标被撤销,不再享有。
如数个当事人所争议的商标确属相同或类似,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后注册当事人的商标,维护先注册当事人的商标专有权。
撤销商标与注销商标不同:
注销商标是由于人自动放弃专用权引起的;
撤销商标是商标局对商标注册人违反商标法规所给予的处分;或是商标评审委员会对注册商标发生争议时所作出的终局决定。
三、商标注册成功后哪些可以允许修改?
商标必须在依法核定的商标权利范围内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商标注册内容。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商标注册人应以《商标注册证》上已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既不能改变商标,也不能扩大使用范围。
注册商标在使用时,只能有大小的变化,图样、颜色(注册时未指定颜色的)本身不能有变化。但差异不大的字体改变、不影响认读的排列方向的改变,以及其他不涉及商标主要部分和显著特征的改变,且不会引起消费者混淆误认的,不视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
商标非规范使用,在后期面临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时,提交使用证据很可能被判为非规范使用不能作为使用证据,从而有被撤销的风险,故推荐商标所有人应规范使用商标,如果需要改变商标设计,则建议将改变过的商标再单独进行商标新申请。
商标注册,不仅仅是文字,还包括字体,颜色,版式,都是固定的,受到法律保护,那么被保护的部分也不能改变。
商标注册成功后是不能随意自行更改使用的。如果说是发展过程中拓展了新的业务,需要更改已注册成功的商标的话,建议将更改后的形式重新注册商标使用。不过虽说商标注册成功后,商标样式与颜色不能随意自行更改。但商标注册的名义、地址等信息是可以申请更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