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商标不续展会被注销吗
商标有效期到了不续展一般会被注销。但若其在有效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仍然未向商标局申请续展的,则商标局应当依法注销其注册商标。前述的有效期一般是指核准注册之日起十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二、提交商标注销申请的条件
1、申请人须有合法的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直接受理的,还应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提交符合规定的申请书
3、依法提交有关注册人死亡/终止的证据材料
4、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
三、商标注销需要的材料
1、注销申请书;
2、直接办理的,应附上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组织办理的,除应上附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外,还应附上商标代理委托书;交回原《商标注册证》,不能交回的应说明原因
4、共有商标的注册人申请注销时,应由代表人办理申请手续,但需要附上其他注册人的书面授权。
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的商标被撤销后是可以重新申请注册的,但如果一年内对相同商标或者近似的商标新申请注册的,将不受理。这就是说,在宽展期满后注册商标被注册的一年之内,该商标仍受保护。这一规定避免了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钻法律空子,抢注已被注销的商标,从而保证原商标使用人仍拥有采取法律措施补救的机会。如果你的商标被注销的时间还在一年内,应尽快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和办理注册手续,以便继续拥有该商标专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