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德崇智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为您免费提供石家庄商标注册,河北商标代理,石家庄商标申请注册,石家庄高新企业认定等相关信息发布和资讯展示,敬请关注!
电话图片
新闻详情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商标知识

商标给人抢注公告期可以提出异议吗?

时间:2022-4-18  点击次数:106

一、商标给人抢注公告期可以提出异议吗?

是可以直接向商标局申请异议。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设立商标异议程序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商标审查、注册程序的公开、公正、公平,将商标审查工作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保持高度的透明度。商标注册须经异议公告程序方能核准注册的做法,已被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采用。

所谓异议,是指对经初步审定的商标依法提出反对意见,要求该商标不予注册。

《商标法》第三十五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做出不予注册决定,被异议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被异议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异议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二、抢注商标是否合法?

抢注商标合不合法需要看实际情形,而不是直接就能够判定是否犯法。申请在先与使用在先是商标确权的两项程序性原则,其实质性基础分别为注册原则和使用原则。所谓注册原则就是按申请商标注册的先后来确定商标权的归属,谁先申请,商标专用权就授予谁,而不问该商标是否已经使用。

综合上面所说的,商标给他人抢注,对于商标的先权利人或者是利害关系人都是可以提出异议的,但需要在公告期的三个月内,如果超过了时间自己的权益就不能受到保护,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办理。

服务项目推荐
  • 驰名商标认定
  • 地理标志认定
  • 商标注销
  • 无效宣告
  • 商标撤三答辩
  • 商标无效宣告
  • 商标驳回复审
  • 商标异议申请
  • 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
  • 商标转让
  • 商标变更
  • 申请商标续展的重要性
  • 商标续展权
  • 申请商标续展的注意事项
  • 申请商标续展的办理途径
  • 商标续展的申请步骤
  • 商标续展
  • 商标新申请
  • 专家顾问
  • 高新企业认定公司
  • 高新认定
  • 知识产权贯标
  • 河北专利代理公司
  • 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知识产权代理公司
  • 专利代理
  • 专利申请机构
  • 石家庄商标转让
  • 石家庄商标申请注册
  • 石家庄商标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