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具有品牌影响力和产品附加值,是一种公共资源。“径山茶”地理标志不仅包含商标注册人的权益,还涵盖了当地同行业生产经营者和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月22日,径山茶行业协会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许某某在朋友圈售卖的径山茶产品包装并非径山茶行业协会统一印制的包装和标签标识。
通过进一步检查发现,3月19日至3月24日期间,许某某未经商标权利人杭州市余杭区径山茶行业协会许可,从电商平台擅自印制了300张“径山茶”的标签,并从他人处购买的茶叶外包装、茶叶罐等,将从会员企业采购的径山茶装入自己的包装进行售卖。
径山茶行业协会第一时间委托法律顾问,向涉案人许某某寄送律师函,要求立即停止侵害,主动消除影响。
许某某收到律师函后,认识到错误,主动到协会交代事件发生情况,并当面赔礼认错,上交剩余的200余张印制的“径山茶”标签,表示今后一定合法合规进行销售,并向协会支付1万元的赔偿款。
下一步,协会将委托律师事务所,追究包装印刷企业相关侵权责任。
“径山茶”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用以具备“径山茶”产品原产地和特定品质。使用“径山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商品原产地有严格限定范围,该地域特定的自然地理环境决定了径山茶的特有外形和特定口感,授权的会员企业要严格执行协会对径山茶品牌“六统一”的管理要求,即统一生产基地认证、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包装标识、统一品牌宣传、统一市场营销、统一行业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