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为了进一步提高商标审查效率,商标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大幅度缩短商标审查的业务周期。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企业纷纷到国外进行商标布局,海外商标新申请量出现了爆发式的增长。那么企业在海外注册商标时还能否申请加速审查?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海外商标还能否加快审查?
以欧盟知识产权局为例,当欧盟知识产权局收到申请时,审查员会对其进行审查,以评估它是否可能为有效商标。申请程序越复杂,审查员检查所需的时间就越多。所以为了更快地到达注册过程的第一步,即商标的公告。官方会通过特定的快速审查通道以达到节省审查时间的目的。
二、满足商标“快速审查”通道的条件是什么?
欧盟
1.申请商标必须是文字商标,图形商标、立体商标或者声音商标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无法使用快速审查通道。申请商标如果是图形商标或者立体商标,则不能要求颜色保护。
2.申请商标所有指定的商品/服务项目必须是已经被欧盟知识产权局接受的项目。
3.递交申请时必须同时支付官费。
欧盟知识产权局对于使用快速审查通道的商标的审查周期为1个月左右;比正常程序的审查节省了2个月左右的时间。
日本
1.申请商标必须是国家商标,国际商标无法适用;针对国家商标,立体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等也不适用。
2.申请商标所有指定的商品/服务项目必须是类似商品与服务审查指导或者商标法案实施条例中的项目,或者尼斯分类的项目。
中国台湾
1.使用快速审查通道的商标不仅可以是常见商标类型,如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等不在此审查机制范围内。
2.申请商标所有指定的商品/服务项目必须是台湾智慧财产局明确列明的项目。
3.申请商标是通过电子方式递交。
泰国
1.申请商标的所有指定商品/服务的数量不得超过10项,且指定商品项目必须是泰国商品和服务列表中的项目。
2.申请商标不涉及变更、转让等程序,同时也非通过使用证明商标具有显著性的情况。
3.对商标类型有明确规定:通常不适用于当地的非常见商标类型,但是对于常见的如文字、图形、数字等要素或者这些要素的组合构成的普通商标类型都可使用。
4.对于指定商品/服务的描述有严格要求:基本所有针对商标有“快速审查”通道的国家都要求是当地知识产权局已经接受或者指导文件中明确列明的项目。
5.满足其他形式审查要件:如申请文件齐备,及时缴纳官方费用等。
6.电子申请:对于同时接受电子申请与纸质申请的国家,均要求仅电子申请适用于快速审查通道。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海外商标快速审查主要有两种渠道。第一种是通过满足官方要求的一些形式条件而进行的快速审查(Fast track examination),最主要的特点是要求商标申请要尽量简单,比如需要从当国的规范商品列表中选择商品、商标类型最好是传统的商标、尽量不要声明优先权等,主动给审查员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这种快速审查程序不用说明需要快速审查的特殊理由,对申请人来说相对简单,能够在一定程序上缩短商标审查的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