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宝宝巴士IPO再启:七成营收来自广告,定位儿童启蒙内容商
近日,宝宝巴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宝巴士”)完成了财务资料更新,被深交所恢复了发行创业板上市审核。
更新后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宝宝巴士定位为儿童启蒙数字内容提供商。本次发行拟公开发行不超过4100 万股,募集资金用于产品研发和系统升级等,拟募集资金18.48亿元。
营收中广告占比近70%
宝宝巴士成立于2009年,法人代表为公司创始人唐光宇。
招股说明书显示,宝宝巴士是一家的儿童启蒙数字内容提供商,旗下的启蒙品牌“宝宝巴士”在全球拥有众多用户,公司目前以0-8岁儿童及其家长为主要目标用户,持续研发、制作、运营以“好听、好看、好玩”为特征的音视频、APP等产品。
有趣的是,宝宝巴士的主要营收方式与“教培”几乎没有任何关系,而是通过流量基础进行广告点位出售盈利。
从营收模式来看,宝宝巴士主要以免费的方式向用户提供启蒙音视频、APP,并由此形成的互联网用户资源,再通过将APP接入广告联盟客户(百度、谷歌等)进行合作推广,同时将儿童启蒙音视频授权给第三方网络音视频媒体播放,以此实现流量变现。
2018年-2021年上半年,宝宝巴士的营业收入为2.54亿元、5.26亿元、6.49亿元、3.95亿元,净利润为1.11亿元、2.68亿元、2.61亿元、1.33亿元。
招股书中提到,宝宝巴士实现收入主要来自于:公司自主研发的APP接入互联网广告联盟客户(百度、谷歌等)的程序化广告SDK,获得分成收入;将音视频产品授权给第三方网络音视频媒体(YouTube、爱奇艺、 腾讯视频、优酷、喜马拉雅等),获取授权收入;儿童启蒙衍生品(公仔、玩具、书籍等)销售;用户付费下载或订阅等。
根据宝宝巴士主营业务收入分类来看,2018-2021年上半年APP合作推广收入分别是1.85亿元、3.83亿元、4.98亿元、2.73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分别是72.7%、72.87%、76.76%、69.02%。这意味着宝宝巴士主营业务收入的近70%来自于互联网客户的广告。
值得关注的是,2018年-2021年上半年,宝宝巴士来自前五大客户的营业收入占比均在90%左右,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客户包括百度、Google等广告联盟。2019年、2020年,宝宝巴士自百度的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57.12%、50.74%,2018年接近50%。
相比于间接的广告收入,宝宝巴士的直接收入一直占比较低。
除广告业务外,宝宝巴士的收入来源还包括由用户付费和衍生周边销售组成的其他收入,数据显示,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公司其他收入占比分别为1.09%、0.59%、3.20%、6.41%。
不过,宝宝巴士的毛利率极高。招股书显示,2018-2021年上半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94.76%、96.55%、95.24%、92.71%。这一毛利率表现几乎比肩贵州茅台(600519)。
小米系、好未来系先后退出
宝宝巴士的上市过程也颇为波折。
2021年6月29日,宝宝巴士申请上市获创业板受理,IPO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会计师为安永华明,律师为北京市中伦。
2021年09月30日,宝宝巴士股份有限公司因IPO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深交所中止其发行上市审核。
2021年12月27日,因发行人已完成财务资料更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深交所恢复其发行上市审核。
2021年12月28日,宝宝巴士对申报稿进行了更新。
值得一提的是,在宝宝巴士上市前,小米系、好未来系已先后退出了对其的投资。
天眼查显示,2013年宝宝巴士获得顺为资本100万美元的投资;2015年,宝宝巴士获得好未来及其旗下基因资本的4000万投资。
顺为资本属于小米旗下,雷军是其创始人之一。不过,自2018年下半年起,顺为资本陆续将所持宝宝巴士21.42%的股权转让给明强投资,转让价合计约2218万美元。
和小米系一样,好未来也在不久后退出了宝宝巴士股东行列。2019年,好未来旗下欣欣相融将其所持宝宝巴士3%的股权以3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明强投资,不再是宝宝巴士股东。
与“线上教育”切割
从宝宝巴士的招股说明书中不难看出,宝宝巴士一直回避早教、游戏等字眼,尽力与“线上教育”进行“切割”,对自身的定位为儿童启蒙数字内容提供商。
但毫无疑问的是,宝宝巴士的产品线与幼儿教育存在高度重合。
根据招股说明书,宝宝巴士拟募集资金18.48亿元,其中4.64亿元用于动画产品研发项目,4.49亿元用于APP 产品研发升级项目,0.92亿元用于儿童故事研发与升级项目,1.22亿元用于幼师贝壳研发项目,1.7亿元用于衍生品产业化及其配套项目,1.55亿元用于运营系统升级项目,0.46亿元用于大数据分析系统升级项目,3.5亿元用于福州研发中心项目。
此前,宝宝巴士还曾在福建省教育厅备案了6款教育类App,涉及到数学、英语等教育领域,而近期相关的备案信息消失,福建省教育厅回复称宝宝巴士已经主动申请下架了相关产品。
此外,教育部门此前发布的《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中明确规定,教育APP不得植入商业广告和游戏,同时相关的监管政策规定,针对3-6岁学龄前儿童不得开展线上培训。
宝宝巴士此次募投研发、升级的APP和学前线上培训类APP是否有相关性?能否真正摆脱“早教”标签,避免受到来自政策方面的压力?这些对于正在闯关IPO的宝宝巴士而言,都是摆在宝宝巴士面前亟待回答的问题。
知识产权诉讼缠身
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8月,宝宝巴士子公司宝宝巴士网络被 Moonbug Entertainment Limited和 Treasure Studio,Inc.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北区联邦地区法院起诉,诉称“Super JoJo”形象及相关视频故意侵犯其知识产权。
目前,宝宝巴士创造的多个IP形象(如:“奇奇”、“妙妙”、“超级宝贝JoJo”、“猴子警长”等)广为用户熟知,并形成了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宝宝巴士”儿童启蒙品牌,在用户中拥有良好的口碑和品牌辨识度。
宝宝巴士称,虽然公司高度重视品牌形象和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保护,但仍存在公司品牌、IP形象、商标被他人冒用及抢注的风险,对公司日常经营和市场声誉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具体到上述诉讼来看,宝宝巴士表示,“Super JoJo”形象及主要作品均系公司自主创作,于2019年上线,其形象可追溯至2016年公司创作完成并上线的2D 版人物卡通形象“豆豆”。公司“Super JoJo”从骨骼、五官上都比较精致小巧,是东方小男孩形象,与原告“JJ”欧美风格存较大差异,且原告主张的形象特征是幼儿卡通形象的常用设定,在原告使用之前已大量出现。
目前,该诉讼案件尚在审理阶段,宝宝巴士已提交答辩状并提起反诉;但若败诉,宝宝巴士将可能无法再使用“Super JoJo”形象,且面临对原告的赔偿,从而可能会给发行人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宝宝巴士也在招股书中表示,研发过程中少部分环节存在需要使用他人版权的情况,公司已建立了一套版权管理流程,尽最大可能在使用前取得有权方许可。公司采取了一系列避免侵犯著作权人相关权益的措施,但不排除第三方指控公司侵犯其知识产权的可能,从而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宝宝巴士称,优质且丰富的视听内容是该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前期研发过程中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及财力。因此,行业内企业面临着内容被第三方盗用、抄 袭、未经同意私自传播等侵权的挑战。信息技术快速发展,数字内容版权保护面临取证难、维权成本高等问题。
报告期内,宝宝巴士存在4场尚未完结的诉讼,除前述诉讼外,还有3场是作为原告诉讼被告侵犯著作权、商标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