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要想获取专利可以进行专利申请,那除去这样的方式还有没有其他途径可以获取专利呢?
当然有,我们还能根据专利实施许可和专利转让来获取专利,这2种方式都是企业经营实践中常常会应用的,这2种方式具体是怎样的呢?它们一样吗?下边让海石知产来说一说这当中奥秘:
一、专利实施许可
专利实施许可指的是专利权人有权利准许别人实施其专利,并获得相对应报酬的制度。非专利权人要想实施某项专利可以和专利权人签署实施许可合同。根据专利实施许可可以实现专利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有益于科学技术进步和发展生产,进而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进步。
专利许可流程如下所示:
了解了专利许可的流程后,非专利权人和专利权人又能怎样具体实施专利许可呢?
现阶段,一般来说,专利的实施许可有下列4种方式:
(一)一般实施许可
又可称之为“普通实施许可”或“非独占性许可”,即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在许可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实施这项专利的权利,同时许可方自身仍可以在以上范围内实施这项专利,并可以继续许可第三方在该范围内实施这项专利。
(二)排他实施许可
也可被称作“独家实施许可”或“部分独占性许可”,指的是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在相应的条件下实施其专利的权利,同时确保不会再许可第三方在已许可的范围内实施这项专利,但许可方自身仍保留实施这项专利的权利。
(三)独占实施许可
又被称作“完全独占性许可”,指的是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在许可合同所规定的期限、地区和以承诺的方式对所许可的专利拥有独占性实施权,即被许可方是该专利唯一的许可使用者,许可方和任何第三方均不可在该地域和期限内应用该权利。
(四)分实施许可
简称分许可,是针对基本许可来讲的,即被许可人按照与专利权人的协议,再许可第三人实施同一个专利,被许可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实施许可就是分许可。被许可人签署这样的分许可合同必须获得专利权人的允许。
(五)交叉实施许可
在专利权人不一样的两项专利同时存在的情形下,专利权人互相许可对方实施自身的专利。这样的许可,一般2个专利的价值相当,双方可互相免交应用费用,但如果两项专利的价值相差比较大时,双方的利益分配,可由双方用合同的方式作出承诺。
(六)强制实施许可与推广应用许可
专利实施许可还有2种特殊的方式,即强制实施许可与推广应用许可。强制实施许可是为了推动专利的实施与推广,违反专利权人的意愿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强制许可别人实施专利权人的专利;而推广应用许可则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是公共利益有着重大意义的,经国务院相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决定在批准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的单位执行。
专利执行许可是专利使用权的有偿转让,是一类有限制的许可,例如对执行专利的时间、地点、范围等作出限制性的约定。当事人双方要签署书面形式执行许可合同。被许可人只是自身享有专利的使用权并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